致导师的信(2019年9月)
尊敬的导师:
您好!
经历充实而愉快的暑假,我们又迎来了新的学期、新的学年。学校焕然一新,欢迎学生返校和新同学到来!近期,以下工作希望得到您的大力支持:
首先,请您全面了解研究生动态,把握学生动向。对于研究生新生,安排时间一一深入谈话,了解家庭状况、学习打算等方面情况,统筹做好培养计划;对于老生,把握其科研进展状况,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;对于外出实习的研究生,嘱咐他们买好保险,注意安全;对于因故延迟来校的研究生,调查未返校原因,做到心中有底。
其次,请您协助做好研究生群体的安全稳定工作。每学期开学后的25天以内,是研究生新生入校的适应期和老生返校重新适应期,也是心理危机的高发时段。如果您的研究生出现任何异常表现,请密切关注,并及时告知我们。根据近些年的经验,以下十二类情形需要重点关注,恳请您协助排查:
01.有自杀未遂史或自杀企图与计划者;
02.曾患抑郁症、妄想症或其它精神病症状及尚在治疗者;
03.人格偏执者;
04.情绪长期低落,不与人往来者;
05.近期失恋者;
06.意外怀孕或近期堕胎者;
07.有生理缺陷或长期患病者;
08.突发重大疾病或身体意外遭受重大伤害者;
09.近期丧亲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者;
10.学习困难、延期毕业者;
11.极度贫困者;
12.极度自卑或自感生活能力低下者。
第三,请您协助做好研究生的就业指导与帮扶。“就业是最大的民生,就好业是最大的福利。”就业工作是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,就业质量是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,让研究生充分就业、就好业是我们共同的职责。对于预计毕业的研究生,请您为他们留出时间参与求职工作,积极落实就业单位;对于非毕业生,提醒他们规划好职业发展方向,为今后人生之路做好谋划。
第四,请您协助做好研究生学年鉴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。对研究生进行学年鉴定,有利于促进研究生对上一学年度的学习、科研和生活各方面进行全面总结,理清下一步发展方向。在学年鉴定的基础上,还将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。研究生学年鉴定和奖学金评定工作,牵涉到研究生的核心利益,受到研究生的广泛关注,期待您的参与和协助。
第五,请您按学校要求开始按月发放研究生助研津贴。《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改革方案》(校发【2014】108号)规定:“研究生导师为所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。助研津贴最低标准为: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600元,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200元;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500元,硕士研究生每生每月150元。助研津贴按每年12个月发放。”“导师不按规定发放研究生助研津贴或发放标准低于上述最低标准的,视情况轻重,暂停或取消其招生资格。”
学生的成长成才始终有赖于您的悉心指导和帮助。
教师节将至,我们谨代表广大研究生,感谢您对研究生的精心培育,祝愿您身体健康、工作顺利、阖家幸福、万事如意!
学院党委副书记:瞿明丽
研究生辅导员:高亮 办公电话:872821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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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9月3日